第十章保障措施 为保证交通运输发展目标的实现,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和规划指导,完善投融资政策,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法规体系建设,强化人才队伍、精神文明和廉政建设,为规划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的指导性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编制好本地区、本部门的专项规划,并注重与行业发展规划的衔接。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加强领导,明确权责,统筹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进度安排,确保“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要加强与水利水电、国土、环保等部门的协调,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
为强化规划的指导性和针对性,要探索建立分类指导的实施机制。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安全监管和应急体系等领域,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在科技和信息化、节能环保等领域,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完善引导政策,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为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和高效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环境;在运输服务等领域,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和中期绩效评估,及时把握交通运输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调整规划和相关政策,进一步增强规划的指导性。要积极开展交通运输专项规划的研究,制定国家公路网布局规划,推动各地开展本省(区、市)公路网系统规划工作,开展《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等规划的评估工作,适时开展《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救助系统布局规划》等规划的调整工作,调整完善《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
第二节 加强资金保障,完善投融资政策
继续坚持“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融资、利用外资”的良好机制。积极争取更多的中央和地方财政性资金投入交通运输公益性事业,加强和规范现有交通建设专项资金和财政性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国家投资的效率和效益;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利用好金融市场,继续发挥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渠道的功能;鼓励民营和社会资本进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加强和规范民营和社会资本投资项目管理;继续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对交通发展重点领域的支持。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继续实施区域差异化投资政策,加大对西部地区、“老少边穷”地区以及西藏、新疆等重点区域交通建设的投资倾斜力度。加大对国省道改造、内河水运、安全监管和应急体系能力建设的投资支持力度。加大民航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投入,增加对通用航空、国际航空等民航重点领域的资金扶持。研究制订综合运输、现代物流、城市公交、绿色交通等相关领域的投资政策。
第三节 加强法规体系建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开展综合运输法规体系研究制订,统筹考虑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项目,提出综合运输法规体系框架,推动立法工作开展,研究、制定、出台一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
专栏16推进立法进程,加强法制保障
努力促进《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航道法》出台。
推进《海商法(修订)》、《航运法》、《道路运输条例(修订)》、《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的立法进程。
制定完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规的配套规章。推进《港口岸线使用管理规定》等行业管理规章的出台。
推进《民用航空法》的修改和完善。研究制订《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
按照大部门制改革要求,深化综合运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落实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职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促进综合运输发展的协调机制,继续探索和完善职能有机统一的交通运输大部门体制。加强交通运输发展相关政策研究。加快推进公路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公路管理体制,深化高速公路管理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港航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港口岸线、港界范围内土地资源的管理和保护,逐步完善航道、锚地等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的体制机制,理顺通航枢纽等节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民航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航空公司、机场、空管协调发展的机制,推进空域管理体制和机场管理体制改革。深化邮政体制改革,推动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推进普遍服务与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分账核算,建立合理透明的邮政普遍服务成本核算与补贴制度,完善邮政普遍服务运营保障,推动邮政企业体制机制创新和邮政快递物流重组上市,充分发挥国有邮政企业的骨干作用。
全面推行依法行政,推进执法模式变革,做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对分离、相互制约。建立健全《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完善行政许可网上办理系统,加快交通运输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自由裁量权。整合执法资源,实现跨地区联合执法。力争“十二五”末行政复议被变更或撤销比例降低至0.5%,行政执法群众评议满意度达到95%以上。加强基层执法单位标准化建设,统一执法标识,提升交通运输执法形象。
第四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深入实施“人才强交”战略,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实用人才、高素质管理人才及有关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加强优秀拔尖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培养,优化人才结构,提升人才素质,强化人才使用与激励机制建设,为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教育培训的基础条件和软硬件环境建设,加快交通远程继续教育服务网络建设,积极推动交通远程大学的建立。组织开展以地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为主的领导干部培训,继续实施支持西部地区交通干部培训计划。支持部属院校和共建院校开展交通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研究,培养交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依托交通运输重点学科专业、重大建设工程、重点科研项目和重点科研基地,加强重点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培养,重点建设一批创新人才培养基地,打造一批高水平创新团队。支持全社会航海教育发展,引导航海职业教育发展,采取多方式改善航海院校海上教学实习实训条件。支持交通运输建设、运营管理和运输服务领域的技能型实用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和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建设。建立机制、创造条件、加快培养,储备和造就一支政治思想素质过硬、责任心强、熟悉交通业务和国际事务运行规则的专业人才队伍。提高飞行、机务、空管、机场等专业培养能力,实施人才培育模式创新工程、实践实训基地建设工程等,加快培养一批具备民航专业背景、熟悉国际民航规章标准、能够参与国际交流合作的人才。建立邮政行业专业化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构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制,加快快递服务专业人才培养。以增加人才总量、改善人才结构、提升人才素质为核心,继续支持中西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制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进一步严格执法人员资格条件和奖惩标准。推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对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监管和自动考评。加强执法业务骨干队伍与执法管理队伍建设。
专栏17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干部队伍培训: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干部队伍培训平台(1+32)建设,加大培训资源开发,进一步改善部党校和管理干部学院基础教学条件建设。
重点学科及创新人才培养:支持航海技术、轮机工程、公路桥梁、港口航道、物流管理等30个交通重点学科点,形成10个交通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全行业培育20-30个高水平创新团队。
技能型人才培养:支持公路建养、运输管理、航道建养、船闸运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现代物流、汽车维修、港口航运、交通安全、救助打捞与应急管理等技能型实用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建设。“十二五”时期,为交通运输行业输送60万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加强综合运输、现代物流、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城市轨道交通、公路桥梁养护、港口航运、应急救援等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
第五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升行业发展软实力
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实际和特点,践行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全面提升行业文明程度和职工文明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政策法规学习和业务学习,建立各类学习型组织,拓展学习型组织主题实践活动,提高服务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学先进、树新风、建体系、创一流”活动,认真组织实施文化建设“十百千”工程,提高行业文化感染力。加快文化研究成果转化应用,着力创新文化管理实践活动,改善文化阵地环境条件,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建设诚信交通,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部门的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加强职工队伍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建设阳光交通,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扩大公众、社会和新闻舆论的知情权、监督权。加强政工队伍建设。
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对行业不正之风的监督治理,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优质廉政工程的创建活动。
加强新闻宣传,提高社会沟通能力和水平。整合全行业新闻宣传资源,创新宣传模式,抓好交通运输重大题材的策划宣传,加强与社会媒体的联系沟通,为交通运输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妥善应对突发新闻事件,加快形成交通运输应急宣传的体制机制,推进突发事件应急宣传网络向最基层覆盖。建立健全新闻宣传机构,规范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建设及时畅通的新闻宣传信息网络,加强新闻宣传体系建设。注重发挥网络媒体宣传渠道作用,进一步加大网络媒体舆情跟踪分析,探索建立交通运输网络评论员队伍。
专栏18加强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百千”工程:打造10大交通运输文化品牌,创建100家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培养宣传1000名先进典型。
“学先进、树新风、建体系、创一流”活动: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交通行政执法部门和交通运输窗口单位为重点,争取创建150个全国文明单位,80个省部级文明行业、400个省部级文明单位和500个省部级文明示范窗口。
此外,“十二五”时期,要按照国家互利共赢开放战略的要求,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进一步深化我国交通运输领域的双边和多边合作,加大国际组织事务和应对气候变化等重要国际谈判参与力度,继续加强区域合作,拓展合作领域,加强国际条约履约,推进国际运输便利化,加强海盗防范国际合作,提升我国交通运输行业的国际地位和竞争力,保障国家交通运输安全,维护国家利益。
交通运输行业要积极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在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促进现代物流发展、提升科技进步和信息化水平、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行业、完善安全监管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和各项任务,开创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的新局面,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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