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民用航空
以建设民航强国战略统领民航业发展,以确保持续安全为前提,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航空运输网络,全面提升运输质量,积极发展通用航空,显著提高民航综合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一节增强机场保障能力
一、优化机场布局
全面实施《全国民用机场布局规划》,并依据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予以调整完善。完善以国际枢纽机场和干线机场为骨干、支线机场为补充的航空网络,加强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京津冀等区域机场功能互补,促进多机场体系的形成。力争到2015年,民用机场覆盖全国81%以上的县级城市单元、83%以上的人口和94%以上的GDP。
北方机场群:将北京首都机场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枢纽机场,新建北京新机场。加快发展区域枢纽机场,发挥哈尔滨、沈阳、大连、天津机场在东北振兴和天津滨海新区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培育哈尔滨机场的门户功能。发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长春等机场的骨干作用。发展漠河、大庆、二连浩特等支线机场,新增抚远等支线机场。
华东机场群:将上海浦东机场培育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枢纽机场。加快发展上海虹桥、厦门、杭州、南京、青岛等区域枢纽机场。培育青岛机场的门户功能。发挥济南、福州、南昌、合肥等机场的骨干作用。发展淮安等支线机场,新增九华山等支线机场。
中南机场群:将广州机场培育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国际枢纽机场。完善深圳、武汉、郑州、长沙、南宁、海口等机场区域枢纽功能。增强三亚、桂林等旅游机场功能。发展百色等支线机场,新增衡阳等支线机场。
西南机场群:强化昆明、成都、重庆机场的区域性枢纽功能。加快培育昆明机场的门户功能。提升拉萨、贵阳等机场骨干功能。发展腾冲等支线机场,新增武隆等支线机场。
西北机场群:强化西安、乌鲁木齐机场区域枢纽功能。培育乌鲁木齐机场的门户功能。提升兰州、银川、西宁等干线机场的骨干功能。加快发展库尔勒、喀什机场成为南疆主要机场,发展玉树等支线机场,新增石河子等支线机场。
二、加快机场建设
加快提升现有机场容量。积极推进机场改扩建工程,提高机场保障能力。继续强化北京、上海浦东、广州三大枢纽机场的建设,完善国际枢纽功能。加强哈尔滨、沈阳、杭州、郑州、武汉、长沙、深圳、重庆、成都、昆明、西安等大型机场建设,满足区域枢纽发展需要。
大力推进容量受限机场建设。迁建秦皇岛、锦州、泸州、延安等机场,研究建设成都、青岛、厦门、大连新机场。
合理新建支线机场。积极推进非运输机场改建或迁建为运输机场,鼓励利用现有军用机场。加快建设通化、五台山、三明、黄平、夏河等支线机场。实施复航机场建设和通用机场升级工程,简化支线机场建设审批程序,在内蒙古、新疆等地区建设通勤机场。推进与基本航空服务有关的机场建设。
主动建设机场空管设施。加快推进中小机场空管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逐步实现标准化配置,全面改善和提升中小机场空管保障能力。
专栏10“十二五”机场建设项目
性质机场名称
改扩建哈尔滨、长春、延吉、沈阳、丹东、长海、大连、天津、石家庄、邯郸、唐山、大同、长治、运城、呼和浩特、海拉尔、乌兰浩特、通辽、赤峰、包头、鄂尔多斯、济南、威海、东营、上海浦东、上海虹桥、南京、徐州、常州、南通、淮安、盐城、无锡、阜阳、安庆、宁波、舟山、杭州、义乌、温州、黄山、福州、武夷山、厦门、泉州、连城、南昌、景德镇、赣州、井冈山、郑州、洛阳、南阳、武汉、襄樊、宜昌、恩施、长沙、常德、张家界、怀化、永州、广州、梅州、深圳、佛山、湛江、南宁、桂林、柳州、百色、海口、三亚、重庆、万州、成都、达州、南充、九寨、西昌、攀枝花、贵阳、铜仁、安顺、丽江、腾冲、西双版纳、拉萨、昌都、林芝、西安、榆林、银川、兰州、庆阳、敦煌、西宁、乌鲁木齐、哈密、库尔勒、和田等。
迁秦皇岛、锦州、台州、梧州、泸州、宜宾、延安、安康、天水、且末等。研究建设大连、青岛、厦门、成都新机场。
新加格达奇、抚远、五大连池、建三江、绥芬河、通化、白城、松原、营口、北京新、承德、张家口、邢台、吕梁、五台山、临汾、朔州、阿尔山、巴彦淖尔、霍林河、扎兰屯、乌兰察布、日照、苏中、丽水、嘉兴、三明、莆田、上饶、宜春、芜湖、九华山、商丘、信阳、豫东北、平顶山、神农架、十堰、衡阳、武冈、韶关、惠州、岳阳、河池、儋州、琼海、巫山、武隆、乐山、稻城、红原、遵义、黄平、毕节、六盘水、泸沽湖、红河、沧源、澜沧、那曲、府谷、陇南、金昌、张掖、夏河、德令哈、果洛、石河子、富蕴、莎车等。
开展前期研究饶河、宝清、吉林、鞍山、阜新、本溪、沧州、曹妃甸、承德围场、晋城、图木舒克、林西、聊城、滨州、亳州、漳州、抚州、荆门、娄底、郴州、贺州、德钦、定边、平凉、石嘴山、吴忠、楼兰、塔中等。
注:所有项目以国家批复意见为准。
三、提高运营管理效率
深化机场管理改革,开发新的机场业务,推进业务经营模式转型,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打造公平、优质、高效的机场公共服务平台。优化机场服务流程,完善信息交换平台,完善服务设施和流程设计,降低行李分拣差错率,实现枢纽中转航班行李直挂。实施能够充分发挥机场基础设施能力的运行方案,提升多机场体系和多跑道机场运行效率。
四、保障航空油料供应
到2015年保障航油供给约2850万吨。合理布局和建设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及西南地区的成品油储运配送基地,建设南疆航油战略储备库。提高航油获取能力,发展航油物流,稳定、拓展和优化航油供应渠道。根据重点机场迁建和改扩建工程项目,加强广州、西安、杭州、厦门等机场航空油料的物流、存贮、加注和长输管线等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和实施适合通用和支线机场的航空油料供应保障模式。加强航油安全管理。
第二节建设现代空管服务系统
一、完善空中交通网络
规划调整航路网,形成枢纽航路网、区域干线航路网和区域支线航路网有机结合的航路网络构架。建设国内大能力空中通道,在北京至广州、北京至上海等繁忙地区,增加干线航路数量或划设平行航路,构建大能力枢纽航路和区域干线航路。扩大空中交通网覆盖范围。优化繁忙地区航路航线结构。
二、提高空管运行效率
深化区域管制区重组,调整为8个高空管制区和27个中低空管制区。加强管制中心建设,在高空管制区推行大区域管制运行。施行缩小飞机间隔。建设空管运行管理系统。完善空管运行协调机制,不断推进空域管理和使用机制创新。加强气象和情报服务能力建设。
三、加强空管技术保障
提高空管自动化水平,以高空区域管制中心为核心,建立全国一体化空管自动化系统框架。提高空管通信、空中导航和监视能力。提高空管设备运行管理水平。推广应用空管新技术,加强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推广应用自动化系统融合处理、航空电信网/空管服务信息处理系统(ATN/AMHS)、地空数据链系统、地基增强系统(GBAS)、航路对流天气预报系统、高原机场气象预报系统等新技术。
第三节提高民航服务能力
一、大力发展旅客运输
完善国内干线网络建设。发展快线化旅客运输,增加直达航线的航班密度,构建骨干航空运输通道,在旅客吞吐量超过1000万人次机场间的干线上全面开展航空快线运输服务。增加枢纽机场与省会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的航班密度。引导航空公司提供多层次、差异化的航空服务。鼓励低成本航空公司逐步进入主要的干线运输市场。
促进支线航空发展。鼓励支线航班开展代码共享、联营联运等合作,提升支线航空的通达通畅能力。完善支线航线的准入制度。选择西北、西南等“老少边穷”和地面交通极为不便地区作为试点,实施基本航空服务计划。
大力发展以枢纽化运作为支撑的国际旅客运输。优化国际航线网络,增加欧美航线航班密度,着力开辟连接南美、非洲的国际航线,积极推进周边区域航空一体化进程。增加枢纽的网络辐射范围和广度,增强门户枢纽集散功能,提高国际中转旅客比重。
主动参与国际民航运输合作与竞争。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民航技术经济领域的合作与竞争,以开放的姿态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着力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网络型航空公司,打造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航空货运承运人,提升航空运输业国际竞争力。
二、积极发展货邮运输
提高国际货运能力。鼓励货运公司间的并购、重组和业务合作,打造1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全货运航空公司。积极稳妥、有序渐进地开放货运市场,引导我国航空货运企业开辟国际航线,加入国际航空货运联盟,扩展航空货运网络。
推动航空货运物流化。鼓励货运航空公司与铁路、公路、水路等运输企业以及邮政、快递等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完善地面物流网络,开展多式联运。鼓励口岸机场建设航空保税物流园区。引导建立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支持和鼓励航空货运企业建设航空货运枢纽、货运集散地和快件处理中心,在航线经营权、航班时刻等方面给予支持。在环渤海、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引导形成三个国际航空货运枢纽群。加强沈阳、厦门、郑州、武汉、成都、重庆、昆明、西安和乌鲁木齐等机场航空货运枢纽的建设。
三、努力提高航班正常率
采取措施切实提高航班正常率。完善我国航班正常率统计办法,细化落实行业运输服务最低标准承诺的措施,建立主要机场航班正常率、平均延误时间的公众信息通报机制。将航班正常率作为航空公司申请航线、航班的先决条件之一。对大型机场航班时刻“削峰平谷”,避免航班聚集拥堵。建立空管航班正常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管制水平,改进航班正常率。
建立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机制。大型机场、航空公司和空管等单位必须建立和完善大面积航班延误应急信息中心和指挥中心。制定航班延误后的应急工作程序。及时有效地向公众通报航班延误信息和对应方案。建立航班延误及应急处理后评估机制。
第四节加快发展通用航空
一、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探索建立通用航空低空运行服务模式。布局建设通用航空机场、起降点,建立完善空管、维修、航油配送等保障能力,形成一批航空服务站,引入固定基地运营商(FBO)。支持在东部沿海、东北和西部地区构建农林防护、海洋维权、应急救援等公益性航空服务网络。加快特殊地区的通勤机场布局和建设。
二、改善企业运营环境
支持社会力量兴办通用航空企业、参与通用航空机场以及运行保障设施建设。建立长效补贴机制,支持和引导通用航空企业发展。巩固工业、农林业、飞行培训等通用航空传统服务,积极拓展通勤飞行、公务飞行、航空游览和私人飞行等新兴业务。增加通用航空企业数量,扩大经营规模,重点培育3-5家骨干通用航空企业。加快完成内蒙古阿拉善盟的通勤航空试点,在西部、东北等地区选择若干区域推广通勤航空建设。建立以市场为主导、有利于通用航空企业发展的收费管理模式。
三、完善规章标准体系
加快制订通用航空机场、起降点建设标准,规范建设程序。加快修订通用航空市场准入等规章,规范通用航空作业项目分类方式,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手续。健全通用航空行业统计指标体系,规划建设通用航空信息体系。
完善通用航空运行规范。加快建立通用航空安全监察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通用航空安全体系建设。构建和完善适合我国通用航空发展特点的空中交通管理运行机制和技术规范。
做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配套工作。修订《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构建低空空域法规标准体系,研究运行管理机制。2015年前,在北京、兰州、济南、南京、成都管制区推广改革试点,建设低空空域运行管理和服务保障体系。
第五节确保航空持续安全
一、完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覆盖全行业的安全监管体系,实现跨专业、跨地区紧密联合作业的网状监管运行模式。完善和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打造闭环监管系统,建立并实施重点领域监管机制。加强事故调查能力建设。
完善航空安全规章标准体系及其修订机制。建立并持续改进安全管理体系。实施航空安全方案内部定期评审机制。推进安全信息分析中心建设。提高飞行校验能力。
二、加强安保系统建设
建设航空安保管理体系。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航空安保法规和标准体系,完善空防安全监管制度,逐步开展航空安保审计。指导机场和航空公司建立航空安保质量控制系统。
建立威胁评估与预判系统。建立并完善民航与其他情报信息部门交流的渠道和机制。依托公安专网建设连通全国民航公安机关的安全保卫信息系统。健全以情报信息为导向的安保工作机制。
提高设施设备保障能力。规范安保技术标准,引导民航安保技术和设施设备研发,推动安保核心技术的掌握,提高安保设备国产化率。加快建设民航安保实验室。
加强空中安保力量建设。适度扩大安全员队伍,提升机组和安全员处置反恐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空警执行急难险重任务的勤务运行机制。
三、强化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应急工作体系。完善民航应急工作的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和预案体系。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整合航空器搜寻援救协调、防劫机炸机和其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等功能,建设民航局、地区管理局和省(区、市)监管局应急指挥平台,实现三级应急指挥平台与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地方政府、航空公司、机场、空管等运行管理部门的互联互通。
增强应急服务能力。依托现有货运和快递航空公司,建立具有高原应急救援能力的货运机队。重点支持大型通用航空企事业单位根据区域特点,定期演练,提高特种航空服务能力。建立直升机救援基地。
提高危机应对能力。理顺机场应急救援的体制和机制。加强机场消防能力建设,完善机场应急救护队伍和专家库,建立健全机场应急医疗救护物资和设备储备系统。强化民航空管局和地区空管局两级航空器搜寻救援协调中心功能。
四、提升适航系统水平
加快适航审定能力建设。制定适航审定能力建设方案,优先考虑满足大型客机项目,形成与国际接轨的适航审定能力。进一步推进上海、沈阳适航审定中心和航油航化适航审定中心建设,建设适航审定技术与管理研究中心和发动机适航审定中心,新建适航验证技术研究中心。
加强维修能力布局和建设。增强维修核心技术能力和工程能力,提高行业维修质量。制定国产大型民机维修方案。系统规划行业布局,培育形成北京、上海、广州等3-4个规模较大的维修产业集群。引导实施联合重组,重点培育3-4 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飞机维修企业。加强维修企业与生产制造企业、科研院所的横向合作,开发维修项目和工装设备,提高国内部(附)件和发动机维修能力。进一步推进维修法规建设,完善工程技术审批体系。细化实施标准,增强工程技术审定和监管能力。
提高航材综合保障能力。加强航材供应监管,打造航材共享平台,优化航空器材的资源配置,增强航材的适航性和保障的可靠性。 本文来自:杭州航空货运公司,杭州航空托运,杭州空运物流--杭州创顺达航空货运有限公司 |